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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临床血培养标本规范化采集和运送注意事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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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4 页
更新时间:2025-12-20
总字数:约1.68千字
文档摘要

临床血培养标本规范化采集和运送

一、临床采样指征

1、菌血症?

患者出现发热(≥38℃)或低温(≤36℃),或寒颤;白细胞计数增多(计数>1?0×109/L),中性粒细胞增多;或白细胞计数减少(计数<3×109/L);有皮肤黏膜出血、昏迷、多器官衰竭、休克等全身感染症状体征,只要具备其中之一,又不能排除细菌、真菌血流感染的,就应进行血培养。伴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应立刻进行血培养:

(1)医院获得性肺炎;

(2)留置中心静脉导管、PICC等血管导管>48h;

(3)有免疫功能缺陷伴全身感染症状。

2、感染性心内膜炎?

凡原因未明的发热,持续在1周以上,伴有心脏杂音或心脏超声发现赘生物,或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