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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论“直接适用的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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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4 页
更新时间:2025-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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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论“直接适用的法”

在国际私法的发展历程中,“直接适用的法”作为一种特殊的法律适用形态,打破了传统冲突规范指引准据法的模式,在调整国际民商事关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深入研究“直接适用的法”,对于准确把握国际私法的发展趋势、合理解决国际民商事纠纷具有重要意义。

一、“直接适用的法”的界定

“直接适用的法”,又称“强制性规则”或“自体法”,是指那些在国际民商事交往中,为了维护国家的重大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无需通过传统的冲突规范的指引,而直接适用于特定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

与传统冲突规范指引的准据法相比,二者存在明显差异。传统冲突规范是通过连结点来确定应适用的法律,具有间接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