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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不良贷款责任追究制度.docx
文件大小:26.1 KB
总页数:12 页
更新时间:2025-12-21
总字数:约4.49千字
文档摘要

不良贷款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适用范围与责任主体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各机构”)开展的各类信贷业务(含表内贷款、表外融资及其他具有信贷性质的业务)形成的不良贷款责任认定与追究。责任主体覆盖信贷业务全流程涉及的所有岗位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1.客户经理、信贷调查岗等直接开展客户营销、贷前调查、贷后管理的一线业务人员(以下简称“经办人员”);

2.信贷审查岗、风险合规岗等负责信贷业务合规性、风险性审查的中台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审查人员”);

3.有权审批人、贷审会成员等具有信贷业务最终审批决策权限的人员(以下简称“审批人员”);

4.业务部门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