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卫生室财务管理制度.docx
文件大小:25.4 KB
总页数:10 页
更新时间:2025-12-21
总字数:约4.18千字
文档摘要
卫生室财务管理制度
一、资金管理规范
(一)现金管理
1.卫生室现金收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原则,所有现金收入须于当日存入开户银行,禁止坐支现金。因特殊情况(如村域偏远、银行网点较远)无法当日存入的,需经卫生室负责人审批并登记备案,最迟于次工作日上午12时前完成缴存。
2.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最高限额为2000元(含),超出部分须及时存入银行。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临时诊疗需求需超限额留存的,需提前3个工作日向所属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超限额留存期限不得超过3个自然日。
3.现金收付须由专职出纳人员办理,其他人员不得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