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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商业性肉牛目标价格保险.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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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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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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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省商业性肉牛目标价格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标的

第二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肉牛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以下简称“保险肉牛”):

(一)保险期间内持续养殖肉牛,肉牛生长和管理正常;

(二)养殖场(户)建场1年以上,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管理制度健全、饲养圈舍卫生、能够保证饲养质量;

(三)饲养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非行洪区;

(四)投保的肉牛品种必须在当地饲养1年(含)以上。

投保人应将符合上述条件的肉牛全部投保,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