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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注册会计《会计》全程班2025年精讲注会-会计-马勇-精讲班-第十六章 收入(7-12)7331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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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25 页
更新时间:2025-12-23
总字数:约2.8万字
文档摘要
第十六章收入、费用和利润
3.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
当一项履约义务不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时,应当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
义务。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
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企业应当考虑下列迹象:
(1)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