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docx
文件大小:27.07 KB
总页数:11 页
更新时间:2025-12-24
总字数:约4.57千字
文档摘要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本规范适用于辖区内常住居民中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的健康管理服务。服务对象包括已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档并纳入管理的患者,以及通过筛查新发现且确诊为原发性高血压的患者。继发性高血压患者、合并严重心脑血管疾病急性期或其他需专科治疗的复杂病例,需在明确诊断后及时转诊至上级医院,待病情稳定后可重新纳入管理。

二、服务内容与操作流程

(一)筛查与建档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通过以下途径主动发现高血压患者:

1.门诊筛查:对35岁及以上首诊患者(包括急诊留观患者)测量血压,非同日3次测量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