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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处方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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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8 页
更新时间:2025-12-26
总字数:约3.31千字
文档摘要

处方管理制度

一、处方权限管理

(一)处方权获得与授予

1.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并完成注册的执业医师,经医院考核合格后,由医务部门授予普通处方权,在医院信息系统中开放相应权限。执业助理医师经医院授权后,可在乡、镇、村医疗机构独立开具处方,其他医疗机构需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开具处方。

2.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需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并考核合格,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药事会)审核通过后,由医务部门授予专项处方权,信息系统中单独标注权限等级。

3.进修医师、实习医师需经医院考核其专业能力及法规知识,在带教医师全程指导下开具处方,且处方需经带教医师双签名确认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