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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医院门诊处方,病历考核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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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9 页
更新时间:2025-12-26
总字数:约3.72千字
文档摘要
医院门诊处方,病历考核细则
门诊处方与病历质量考核细则
一、门诊处方质量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总分50分)
(一)处方书写规范性(15分)
1.前记部分(5分):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诊室、门诊号、临床诊断需完整填写。姓名须与身份证或就诊卡一致,性别标注“男”或“女”,年龄须填写具体数值(婴幼儿精确到月/日),临床诊断须填写规范疾病名称(不得空缺或仅写“体检”“待查”)。每缺一项或填写不规范扣1分,诊断与用药无关联扣2分。
2.正文部分(8分):药品名称须使用通用名(中药饮片可写炮制规格),不得使用缩写或代号;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用量须明确标注(如“阿莫西林胶囊0.25g×24粒,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