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医院病历书写规范要求及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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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4 页
更新时间:2025-12-26
总字数:约5.96千字
文档摘要
医院病历书写规范要求及模板
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
(一)时效性要求
门(急)诊病历应在患者就诊时即时完成,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的,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注明补记时间及补记人。住院病历中,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应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需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急诊患者应即时完成)。日常病程记录根据患者病情变化及时书写,病危患者至少每日1次,病重患者至少每2日1次,病情稳定患者至少每3日1次;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可每周记录2-3次。
(二)书写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