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国家知识产权局
(12)发明专利申请
(10)申请公布号CN120585668A
(43)申请公布日2025.09.05
(21)申请号202510954361.8A61K8/9794(2017.01)
A61Q19/08(2006.01)
(22)申请日2025.07.10
(71)申请人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
地址518000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
道龙岗大道6082号
申请人深圳福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72)发明人党林卢保振刘春研李云会
叶冬旎唐妮刘凤杰陈珏昕
汤竣弛林小武
(74)专利代理机构深圳天火知识产权代理事务
所(普通合伙)441265
专利代理师温全平
(51)Int.Cl.
A61K8/65(2006.01)
A61K8/9789(2017.01)
权利要求书1页说明书12页附图1页
(54)发明名称
一种抗皱护肤品组合物和面膜
(57)摘要
本发明公开一种抗皱护肤品组合物和面膜,
其中,抗皱护肤品组合物包括活性相和基础相,
所述活性相包括I型胶原蛋白肽、人参提取物、葡
萄籽提取物、芦荟提取物和姜黄提取物;所述基
础相包括保湿剂。本发明技术方案解决经皮途径
难以补充皮肤胶原蛋白的问题。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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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6
5
8
5
0
2
1
N
C
CN120585668A权利要求书1/1页
1.一种抗皱护肤品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组分:
活性相:所述活性相包括I型胶原蛋白肽、人参提取物、葡萄籽提取物、芦荟提取物和姜
黄提取物;
基础相:所述基础相包括保湿剂。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抗皱护肤品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按质量百分比计算,所述I型胶
原蛋白肽0.1?10%、人参提取物0.3?15%、葡萄籽提取物1?8%、芦荟提取物1?5%和姜黄提取物
0.01?0.5%。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抗皱护肤品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按质量百分比计算,所述I型胶
原蛋白肽0.1?8%、人参提取物0.3?10%、葡萄籽提取物3?8%、芦荟提取物1?3%和姜黄提取物
0.01?0.3%。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抗皱护肤品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I型胶原蛋白肽、人参提取
物、葡萄籽提取物、芦荟提取物和姜黄提取物的质量比为(0.1?5)∶(0.5?10)∶(3?5)∶(1?3)∶
(0.01?0.2)。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抗皱护肤品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I型胶原蛋白肽为纳米胶
束;和/或,所述人参提取物包括Rg3、Rg5、Rk1、Rh4和Rh1。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抗皱护肤品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按质量百分比计算,所述人参
提取物1%中,Rg3、Rg5、Rk1、Rh4和Rh1分别大于100ppm,且之和大于1000ppm;和/或,
所述芦荟提取物采用库拉索芦荟、开普芦荟或斑纹芦荟叶提取中的一种或多种。
7.如权利要求1至6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抗皱护肤品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湿剂包
括丁二醇、丙二醇、1,3?丙二醇、1,2?戊二醇、甘油、卡波姆、透明质酸钠、三乙醇胺中的一种
或多种。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抗皱护肤品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基础相还包括防腐剂,所
述防腐剂包括对羟基苯乙酮、辛酰甘氨酸和辛酰羟肟酸中的一种或多种。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抗皱护肤品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抗皱护肤品组合物还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