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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商标法案例汇总 上海弘奇食品有限公司与洪加富商标侵权纠纷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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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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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上海弘奇食品有限公司与洪加富商标侵权纠纷案(两审;在先使用抗辩;YONHO;杜家鸡;许留山;百粥香;太白米酒;惠尔康;YONHO)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5)甬民二初字第73号

原告上海弘奇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世熙,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谷东燕。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顾惠民,上海诺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洪加富(系宁波市海曙永和豆浆店、宁波市海曙天一永和豆浆店、宁波市海曙翠柏永和豆浆店业主)。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鲍忠芳。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赵爱丽,浙江之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上海弘奇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奇公司)为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