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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025年租赁合同租赁物保险责任及费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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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3 页
更新时间:2025-12-29
总字数:约1.68千字
文档摘要

2025年租赁合同租赁物保险责任及费用

租赁物保险责任及费用

本合同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租赁物(以下简称“租赁物”)的保险责任及费用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保险标的

本合同项下的保险标的为甲方提供的租赁物,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附件一所列明的物品清单、品牌、型号、数量等信息。如租赁物清单发生变更,双方应及时签署补充协议进行修改。

第二条保险责任

1.保险人根据本合同约定,承担租赁物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或费用:

(1)自然灾害,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雷击、洪水、风暴、龙卷风、冰雹、雪灾、地震、地面沉降等;

(2)意外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