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成都市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docx
文件大小:25.07 KB
总页数:12 页
更新时间:2025-12-29
总字数:约4.64千字
文档摘要
成都市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
一、一般规定
本规范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办理的不动产登记行为,涵盖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以及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登记类型包括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
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实行属地登记制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市辖区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县(市)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不动产登记。跨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