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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欧洲药典EP10.0溶液澄清度检查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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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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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欧洲药典EP10.0溶液澄清度检查规范

2.2.1液体的澄清度和乳光度

光被亚微观粒子吸收或散射、或光密度不均匀而产生的效果即为乳光。当溶液中不存在任何粒子或不均匀性,就会得到清澈的溶液。

在下述条件下检查时,如果受检液体的透明度与水或所用溶剂的透明度相近,或者其乳光不比参考悬浮液I(见表2.2.1.-1)的乳光更明显,则认为该受检液体是透明的。

通过与规定的参考悬浮液I进行比较(见表2.2.1.-1),以目视法检查是否符合专论要求。然而,一旦仪器的适用性如下所述建立,仪器方法也可用于确定是否符合专论要求,并使用参考悬浮液I-IV和水或所用溶剂进行校准。

目视法

使用相同的无色透明中性玻璃试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