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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二级乙等医院门诊工作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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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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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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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乙等医院门诊工作制度
一、业务副院长分工领导门诊,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
二、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应派有经验的医师和护士担任。要求门诊医师相对稳定,护士一般较长期固定。
三、对疑难病症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
四、科主任、副主任医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师应定期上门诊解决疑难病例,每人每周一般不少于一天或两个半天。
五、对患者要进行认真检查,按照省卫健委规定格式记载门诊病历,门诊部定期检查,每月评分一次,上报分管院长,并送有关科室。
六、放射科、功能科、检验科等检查科室对门诊患者所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