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无人机低空飞行安全告知书.docx
文件大小:25.13 KB
总页数:9 页
更新时间:2025-12-30
总字数:约3.64千字
文档摘要
无人机低空飞行安全告知书
为规范无人机低空飞行活动,防范安全风险,保障公共安全、航空安全及公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761号)《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管理需求,现就真高120米以下(含)空域内无人机飞行活动的安全要求告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与分类管理
本告知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领陆、领水、领空)开展的真高120米以下(含)的无人机低空飞行活动,涵盖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大型等各类无人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无人机”),但军事、警察、海关等特殊用途无人机及国家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