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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二级乙等医院医生值班交接班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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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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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乙等医院医生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各科室必须设有值班医师。值班医师必须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和对患者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禁擅离职守,以确保医疗工作连续有效地进行。

二、值班医师必须具备独立处理医疗突发事件的能力。未取得执业资格的本院医师、轮转医师、实习医师不得独立承担值班任务。进修医师不得独立承担值班任务。

三、医师应严格按照《医师排班表》轮流值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班换班者,须经科主任同意后在《医师排班表》上注明。下一班医师未到,上一班医师不得离开岗位。

四、临床值班医师负责非办公时间及假日全科临时性医疗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