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四川师范大学省考复习资料,商法学----复习资料-.docx
文件大小:38.89 KB
总页数:24 页
更新时间:2026-01-01
总字数:约1.04万字
文档摘要

00808商法学

1.关于商法性质的表述,(商法是调整商事主体营利性活动的特别私法)是正确的。

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主体中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的是(上市公司)

3.关于商事登记效力的说法,(法人登记的事项具有公信效力,善意第三人可基于登记主张权利)是符合《民法典》规定的。

4.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核心区别在于(是否具有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非法人组织属性))

5.合伙企业中,合伙人以其财产份额出质的,正确的表述是(普通合伙人出质需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出质可自由进行(协议另有约定除外))

6.关于公司资本原则的表述,(允许公司资本分期缴纳)符合我国现行《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