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证据法学(第三版)》课件 廖永安 第9--14章 举证与证明责任---证据的审核认定.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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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18 页
更新时间:2026-01-01
总字数:约2.11万字
文档摘要
;一、举证的概念与方式
(一)举证的概念
举证是出示证据来证明主张之案件事实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鉴定意见、当事人陈述、现场笔录与勘验笔录,还包括询问被害人、证人、鉴定人,宣读未到庭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等。
(二)举证的方式
举证方式是出示证据的形式。不同类型证据的举证方式不尽相同,须根据证据类型确定恰当的举证方式。举证主体原则上应当出示证据原件或者原物。;二、证明责任
(一)证明责任的概念
我国三大诉讼法未使用证明责任概念,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使用举证责任概念。《刑事诉讼法》第51条规定,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