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物权法定主义下自由裁量权行使的法理探究与实践审视.docx
文件大小:34.27 KB
总页数:21 页
更新时间:2026-01-01
总字数:约2.58万字
文档摘要
物权法定主义下自由裁量权行使的法理探究与实践审视
一、引言
1.1研究背景与意义
物权法定主义作为物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在大陆法系国家的物权法律体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其核心要义在于,物权的种类与内容只能由法律明确规定,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这一原则最早起源于罗马法,在近代被大陆法系各国广泛继受。例如,《日本民法典》第175条明确规定:“物权,除本法及其他法律所定者外,不得创设。”中国台湾地区民法典第757条也有类似规定:“物权除本法或其他法律有规定外,不得创设。”物权法定主义的存在,旨在维护物权的绝对性和对世性,确保交易安全,减少交易成本,使物权关系更加清晰明确,便于当事人和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