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卷烟厂动火监护规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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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6 页
更新时间:2026-01-01
总字数:约1.85千字
文档摘要

卷烟厂动火监护规章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卷烟厂内所有涉及动火作业的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监护人员及相关方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厂区内的维修、焊接、切割等明火作业。本制度旨在规范动火作业行为,预防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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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动火作业是指在易燃易爆环境中进行的焊接、切割、烘烤、热处理等产生明火的作业。由于卷烟厂生产过程中涉及大量烟草、酒精、香精等易燃物质,且车间内空气中可能存在可燃气体,因此动火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消除或控制作业过程中的火灾、爆炸风险,确保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