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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商业性青菜头收益保险条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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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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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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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市商业性青菜头收益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标的
第二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青菜头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以下简称“保险青菜头”):
(一)经当地政府部门审定通过的品种,符合当地普遍采用的种植规范和标准以及技术管理要求;
(二)种植面积在50亩以上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
(三)种植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非行洪区;
(四)生长正常。
投保人应将符合上述条件的青菜头全部投保,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