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大学“人岗分离”人员处理办法.docx
文件大小:24.25 KB
总页数:8 页
更新时间:2026-01-03
总字数:约3.18千字
文档摘要
大学“人岗分离”人员处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与基本定义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事业编制内教职工(含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工勤技能岗)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关系与实际工作岗位不一致的情形。“人岗分离”特指教职工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及岗位聘用关系保留在学校某一内设机构(含学院、职能部门、直属单位等,以下简称“原单位”),但实际长期在非原单位岗位(含校内其他单位、校外单位)从事工作,或未实际在岗履职的状态。
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1.未经学校批准,教职工被原单位以外的校内其他单位长期借用(借用期限超过3个月);
2.教职工经原单位同意但未履行学校审批程序,被校外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长期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