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暴雨一级应急预案.docx
文件大小:29.63 KB
总页数:13 页
更新时间:2026-01-03
总字数:约5.38千字
文档摘要

暴雨一级应急预案

一、应急响应启动条件与分级标准

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且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综合研判,本市行政区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启动暴雨一级应急响应:

1.中心城区及重点城区2小时累计降雨量超80毫米,且预测未来2小时降雨强度无明显减弱;

2.已出现大范围严重内涝(积水深度超50厘米区域占建成区面积15%以上),或地下空间(含地铁、地下车库、地下商场等)出现倒灌且排水系统超负荷运行;

3.主要河道水位超保证水位并持续上涨,堤防、水库等水利工程出现管涌、渗漏等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