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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交通事故三期评定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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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2 页
更新时间:2026-01-03
总字数:约小于1千字
文档摘要
交通事故三期评定标准
交通事故“三期”指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核心依据是《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标准》(2025版),结合损伤情况、治疗效果、个体年龄/体质等综合判定,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以下是核心内容梳理:
一、核心定义
误工期:人体损伤后经诊断、治疗达到临床治愈或体征固定所需时间;若因伤致残持续误工,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护理期:损伤后医疗或康复期间生活自理困难,需他人全部/部分帮助的时间;严重伤残(如一级残疾)可能需“自受伤至评残前一日”的完全护理依赖。
营养期:损伤后需补充营养以提升治疗质量、加速康复的时间,计算标准通常为20-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