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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致全市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等经营主体的告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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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2 页
更新时间:2026-01-04
总字数:约4.56千字
文档摘要

致全市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等经营主体的告知书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等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等法律法规及强制性国家标准,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销售环节经营规范要求

(一)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义务

各销售主体须建立并执行严格的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确保所售电动自行车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进货时,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电动自行车产品3C认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