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2020年印花税购销合同计税依据.docx
文件大小:14.86 KB
总页数:6 页
更新时间:2026-01-06
总字数:约2.43千字
文档摘要
2020年印花税购销合同计税依据
一、计税依据的基本原则
不含税金额优先
若购销合同中仅明确不含税金额,则以不含税金额作为计税依据。
若合同中同时列明不含税金额和增值税金额且分开记载,仍以不含税金额为计税依据。
含税金额的适用情形
若合同未明确区分不含税金额与增值税金额(即含税金额混合记载),则按合同总金额(含税)作为计税依据。
二、核定征收的特殊规定
对于未签订书面购销合同但实际发生交易的情况,税务机关可能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确定计税依据,具体标准因行业和地区而异:
工业企业:
采购环节:按采购金额的50%-100%核定;
销售环节:按销售收入的60%-100%核定。
商品流通企业:
采购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