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孕产妇心理护理干预措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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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7 页
更新时间:2026-01-07
总字数:约3.79千字
文档摘要

孕产妇心理护理干预措施

一、孕期心理评估与筛查体系构建

孕期心理状态的早期识别是干预的基础。建立三级筛查机制可实现全覆盖、精准化评估:

一级筛查(孕早期)

在首次产检时,通过爱丁堡产后抑郁量表(EPDS)简化版(5项核心问题)快速筛查,重点关注情绪低落、兴趣减退、睡眠障碍等核心症状。同时结合产科医生的日常观察,如孕妇对产检的配合度、与家属的互动模式等,识别潜在心理风险。

二级筛查(孕中期)

对一级筛查阳性或存在高危因素(如既往精神病史、不良孕产史、家庭矛盾)的孕妇,采用9项患者健康问卷(PHQ-9)和广泛性焦虑障碍量表(GAD-7)进行深度评估,明确抑郁、焦虑的严重程度及具体诱因。

三级筛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