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公文抄袭问题自查自纠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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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1 页
更新时间:2026-01-07
总字数:约4.91千字
文档摘要
公文抄袭问题自查自纠清单
一、公文抄袭问题自查范围
本次自查覆盖本单位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制发的所有正式公文(含联合发文),具体包括:请示类(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的公文)、报告类(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的公文)、通知类(发布法规、传达要求的公文)、意见类(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的公文)、函类(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的公文)、纪要类(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的公文),以及年度工作总结、专项工作报告、规划方案、政策解读等非法定但以单位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材料。重点核查以下高风险领域:涉及上级政策落实的配套文件、跨部门协作的联合发文、年度考核相关的总结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