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员工行为准则B(2015年5月13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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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2 页
更新时间:2026-01-08
总字数:约1.53千字
文档摘要
员工行为准则
B
一、仪容仪表要求
1、员工入店后不允许纹身,不允许留长指甲和涂指、趾甲;不允许烫或打理成卷发,不允许焗染除黑色或偏黑色的自然色以外的发色,不允许削剪、烫怪异发型。
2、男员工不允许剃光头、留长发,做到前发不遮眉,侧发不掩耳,后发不触领;不允许戴戒指、项链、手链等首饰。
3、女员工短发不得短于1寸,长发(过耳根两寸)一律扎于脑后;不允许化怪异妆容;不允许戴耳环、耳线、耳坠、耳包,只允许在耳垂处对称佩戴一副耳钉;戒指只允许戴一枚,美容部员工不允许戴戒指;不允许戴脚链。所佩带的饰品不得夸张。
4、食品制作加工人员不允许戴戒指、手镯(链)、手表。
5、员工着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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