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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新安法下,企业负责人最易触犯的34条“红线”及刑责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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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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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新安法下,企业负责人最易触犯的34条“红线”及刑责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9月1日起已正式生效

新安法的发布标志着:“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时代来临,安全不再只是安全管理部门的事!

新《安全生产法》将第四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将第十九条中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修改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新《安全生产法》对于安全生产责任划分更加明确,增加“三个必须”原则: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入刑案例

案例一:2019年5月2日凌晨1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