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药监局药品一次性进口审核流程.pdf
文件大小:246.77 KB
总页数:5 页
更新时间:2026-01-09
总字数:约2.7千字
文档摘要

药监局药品一次性进口审核流程

1.许可条件:

重大灾情、疫情所需药品,临床特需、急需药品,捐赠药品和研究用样品等,在

尚未取得《进口药品注册证》的情况下,可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别批准

进口。此类药品仅限在特定范围内用于特定目的。

2.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拟进口药品的相关材料,必须有中文译本;

3)填写好的《进口药品批件》申请表一式二份。

3.再注册期间临时进口

3.1再注册期间临时进口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3.1.1申请临时进口时,原《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应当已经

失效,且新的注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