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聊城大学《民法Ⅱ(物权)》期末复习题及参考答案.docx
文件大小:18.91 KB
总页数:4 页
更新时间:2026-01-11
总字数:约3.95千字
文档摘要
《民法Ⅱ(物权)》练习题及参考答案
一、判断题
1.物权法律制度实行物权法定原则,因此,物权均为法定物权。()
2.用益物权属于不动产物权。()
3.所有权是无期限物权。()
4、共同共有没有共有份额。()
5.买卖不破租赁规则属于物权优先于债权的一种例外。()
6.通过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物权属于物权的原始取得方式。()
7.所有权是完全物权,具有当然的排除定限物权适用的效力。()
8.典权人也应承担典权存续期间典物因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分灭失的风险。()
9.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