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采光井基础施工安全技术交底.doc
文件大小:18.33 KB
总页数:4 页
更新时间:2026-01-11
总字数:约1.52千字
文档摘要
采光井基础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作业人员安全防护要求
1作业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系紧下颚带,禁止佩戴不合格或破损的安全帽。
3基坑作业时必须穿防滑鞋,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作业。
4高处作业(基坑深度超过2m)时必须系挂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固定在牢固可靠的结构上。
5作业前应检查身体状况,禁止酒后、疲劳或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禁忌病症者参与施工。
6作业人员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如需临时变动须经施工负责人批准并采取替代措施。
7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动火作业(如焊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