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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舟山工地施工降水施工安全技术交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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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4 页
更新时间:2026-01-11
总字数:约1.91千字
文档摘要
舟山工地施工降水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作业人员安全防护要求
作业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穿防滑胶鞋,严禁赤脚、穿拖鞋或高跟鞋作业。
高处作业(如降水井管安装)时须系挂安全带,搭设牢固的操作平台,平台护栏高度不低于1.2米。
作业前检查身体状态,严禁酒后、疲劳或带病上岗,患有高血压、恐高症等疾病者不得参与高空作业。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动火作业(如焊接井管)须办理动火许可证,配备灭火器材并设专人监护。
作业人员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安全防护设施(如警示标志、防护栏杆),发现设施损坏立即报告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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