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危废处置隐患整改时限管控办法.ppt
文件大小:10.92 MB
总页数:60 页
更新时间:2026-01-11
总字数:约1.07万字
文档摘要

超期未整改处罚措施08企业内部考核与问责制度连带问责对未履行监督职责的安全环保部及相关分管领导,按管理责任比例扣减绩效奖金,并在全公司范围内公示问责结果。行政处分对屡次超期未整改的部门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降职或调岗处理,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管理失职责任。经济处罚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处以阶梯式罚款,首次违规罚款500元,重复违规加倍处罚,第三次及以上违规罚款2000元/次,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行政处罚风险提示生态环境部门罚款依据《固废法》第112条,未制定危废管理计划或未申报危废信息的,企业将面临10万至1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可被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