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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佛山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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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0 页
更新时间:2026-01-12
总字数:约4.52千字
文档摘要

佛山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一、场所与设施要求

(一)选址与建筑结构

餐饮服务场所应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避免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建筑内部结构应符合食品加工流程需求,设置独立的食品处理区(包括粗加工、切配、烹饪、餐用具清洗消毒、专间等)、就餐区、辅助区(如仓库、办公、更衣等),各区域布局需遵循“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单一流向,避免交叉污染。

墙面应使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材料(如瓷砖),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饪等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