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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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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9 页
更新时间:2026-01-12
总字数:约3.46千字
文档摘要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以下简称“董秘”)的履职行为,保障公司治理机制有效运行,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董秘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需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法律、财务、金融、企业管理等专业知识,熟悉公司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市场规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信誉。具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3年以上证券、金融、法律、财务或公司治理相关工作经验;

2.通过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