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河南省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版全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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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2 页
更新时间:2026-01-13
总字数:约5.43千字
文档摘要

河南省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版全文

一、基本要求

(一)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体现中医特色,遵循《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国家相关标准。

(二)病历书写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需经手写签名确认。

(三)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中医术语的使用应当符合《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中医证候分类与代码》等国家标准;西医术语应当符合《国际疾病分类(ICD)》规范。

(四)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