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呼吸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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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1 页
更新时间:2026-01-13
总字数:约4.54千字
文档摘要
呼吸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
为规范呼吸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促进呼吸内镜技术合理、科学、有序发展,结合临床实际需求与行业标准,制定本管理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开展呼吸内镜诊疗技术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涵盖常规支气管镜检查、超声支气管镜检查(EBUS)、内科胸腔镜检查、电磁导航支气管镜检查(ENB)、支气管镜下介入治疗(如球囊扩张、支架置入、冷冻治疗、热消融治疗等)等技术的临床应用管理。
一、机构基本要求
开展呼吸内镜诊疗技术的医疗机构应为二级及以上医院,且具备独立的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或呼吸内科)、麻醉科、医学影像科(含放射诊断、超声诊断)、病理科等相关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