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河间走廊施工安全技术交底.doc
文件大小:19.82 KB
总页数:4 页
更新时间:2026-01-13
总字数:约2.11千字
文档摘要

河间走廊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作业人员安全防护要求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系紧下颌带,禁止佩戴不合格或破损安全帽。

高处作业(2米及以上)必须系挂安全带,使用双钩式安全带并确保高挂低用,禁止在未固定的构件上作业。

作业人员必须穿着反光背心,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进入施工区域。

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起重司机等)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严禁无证操作或违章作业。

禁止酒后、疲劳或带病上岗,作业中如出现头晕、恶心等不适症状,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至安全区域。

作业人员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安全防护设施(如护栏、安全网、警示标志等),确需调整时须经现场安全员批准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施工现场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