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委托理财合同投资风险提示.docx
文件大小:42.01 KB
总页数:9 页
更新时间:2026-01-15
总字数:约5.61千字
文档摘要
委托理财合同投资风险提示
鉴于委托人(以下简称“投资者”)希望将其合法持有的资产(以下简称“委托财产”)交由受托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进行管理,以期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管理人具备相应的投资管理能力和资质,愿意接受投资者的委托,对委托财产进行专项投资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与管理人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委托财产的专项投资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财产
1.1投资者将其合法持有的、权属清晰、可以依法转让的资产(以下简称“初始委托财产”)作为本合同的委托财产,用于本合同项下的投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