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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卫生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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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5 页
更新时间:2026-01-15
总字数:约4.62千字
文档摘要
卫生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卫生院固定资产管理,规范管理流程,保障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确保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正常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一般设备单位价值≥1000元,专用设备单位价值≥1500元)、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批量采购的办公桌椅、病床等,也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