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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三重一大”事项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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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4 页
更新时间:2026-01-16
总字数:约2.43千字
文档摘要

“三重一大”事项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深入贯彻民主集中制,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强化对主要领导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防范决策风险,确保“三重一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依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核心内涵

本制度所称“主要领导末位表态”,是指在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班子主要领导(党委/党组书记、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得首先发表倾向性意见或作出总结性发言,应待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展开充分讨论后,最后发表个人意见,并根据集体讨论情况作出总结表态,形成集体决策意见。

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