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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合同》,也不一定免征土地增值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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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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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合同》,也不一定免征土地增值税

一、相关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收、收回的房地产。”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95年1月27日财政部财法字〔1995〕6号),“第十一条?......条例第八条(二)项所称的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

(第四款)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比照本规定免征土地增值税。”

3、《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