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中国基层胸痛中心再认证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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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4 页
更新时间:2026-01-16
总字数:约2.66千字
文档摘要
中国基层胸痛中心再认证标准
本标准基于中国胸痛中心认证工作委员会相关要求制定,适用于首次通过基层胸痛中心认证后申请再认证的基层医疗机构。再认证核心目标是强化胸痛中心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确保基层医疗机构稳定保持急性胸痛患者规范化救治能力,推动县域及社区急性胸痛救治体系持续完善。
一、再认证基础规则
认证有效期与申请时限:首次通过基层胸痛中心认证的有效期为3年;申请再认证的机构需在有效期届满前4个月,通过中国胸痛中心总部在线平台提交再认证申请材料。
再认证有效期:再认证通过后,有效期延长为5年,后续每5年需完成一次再认证;未通过再认证的机构,将被收回胸痛中心认证标志,需重新启动认证流程方可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