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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化妆品生产企业延续生产许可后自查范文最新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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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8 页
更新时间:202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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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化妆品生产企业延续生产许可后自查范文最新指南

化妆品生产企业在完成生产许可延续后,需通过系统性自查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持续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及相关法规要求,巩固许可延续成果,防范质量安全风险。以下从自查准备、重点环节检查、问题整改与总结三个阶段,结合企业实际运营场景,详细说明自查实施要点。

一、自查准备阶段:明确目标与分工

自查前需制定《延续许可后自查方案》,明确自查范围(覆盖全生产周期)、时间节点(建议许可延续后1个月内启动,2个月内完成)、责任部门(质量部牵头,生产部、仓储部、研发部协同)及评价标准(以《规范》附录《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