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化妆品经营企业四项自律制度.docx
文件大小:30.23 KB
总页数:12 页
更新时间:2026-01-16
总字数:约4.87千字
文档摘要

化妆品经营企业四项自律制度

(一)进货查验与溯源管理

企业严格执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建立覆盖所有采购批次的进货查验制度,确保每一件入库化妆品来源可查、资质合规。具体要求如下:

1.供应商资质审核:首次合作前,需对供应商(包括生产企业、总经销商等)进行实地或线上资质核查,留存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仅针对生产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证(仅针对经销商)等基础资料。合作期间,每年度对供应商资质进行复核,重点核查生产许可证有效期、经营主体登记状态变更等信息。

2.产品资质查验:每批次化妆品入库前,须核对以下文件并留存复印件或电子档(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