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质监校准实验室安全管理标准.ppt
文件大小:9.22 MB
总页数:60 页
更新时间:2026-01-17
总字数:约1.1万字
文档摘要

辐射安全管理要求08辐射源使用登记制度许可证动态更新使用单位需根据实际需求及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许可证变更(如新增设备、场所变更等),未经许可严禁超范围使用辐射源。专人专责制度每台辐射设备或放射源必须明确指定责任人,负责日常使用记录(包括使用时间、操作人员、剂量监测数据等),并定期提交管理部门存档核查。全流程登记管理所有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购置、领用、使用、归还、报废等环节均需在环保办或实验室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确保辐射源流向可追溯。辐射防护监测方法个人剂量监测辐射工作人员必须佩戴经检定合格的个人剂量计,每3个月由环保办统一送检并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异常数据需